| 序號 |
1 |
發言日期 |
98/03/31 |
發言時間 |
14:07:5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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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發言人 |
李琴賢 |
發言人職稱 |
協理 |
發言人電話 |
(02)25717271-7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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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旨 |
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八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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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符合條款 |
第二條 第17款 |
事實發生日 |
98/03/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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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說明 |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98/03/31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98/06/25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63號國賓大飯店二樓國際廳
4.召集事由: 如下
(一)報告事項:- 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。
- 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財務報表報告。
-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、資金貸與他人情形報告。
- 其他報告事項。
(二)承認、討論及選舉事項:
- 承認九十七年度財務報表案。
- 承認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表案。
- 討論盈餘分配案。
- 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。
- 修正本公司「資金貸與他人程序」部分條文案。
- 修正本公司「背書保證作業程序」部分條文案。
- 修正本公司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部分條文案。
- 改選董事、監察人事項。
-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。
(三)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。
5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98/04/27
6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98/06/25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會提出議案者,本公司於98年4月24日起至 98年5月4日止(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),受理股東提案申請。(郵寄者以郵戳日期 為憑,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『股東會提案函件』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)請股 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。受理提案地點: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79號6樓,電話:02-25717271分機663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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